(一)负责学校治安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各类案件查破,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及各种违法行为。
(二)负责督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易燃、易爆、剧毒、违禁物品的监督管理,查禁黄、赌、毒,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三)负责学校消防、交通、生产和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努力预防火灾和交通、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加强校园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对基层单位、部门安全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检查指导。
(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治安防范、消防、交通、生产和卫生食品安全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加强对学院保安中队的管理,负责对保安中队培训、指导和业务考检。
(六)负责学院户籍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加强校园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身份证工作。
(七)履行学院综治办职能,配合公、检、法、司、安等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共同维护学院和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