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是学院党委主管部门,在党委和上级军事部门、教育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军事工作的有关条列、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院的国防教育工作。积极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和《国防教育法》,举办相关的国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
(三)负责新生军训工作,组织和落实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征兵、转业、退伍等工作。
(五)负责学院人民防空工作。
(六)协助做好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七)积极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学院党委部署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