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19-03-18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随安办[2018]65号)的统一部署,特制订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马大奎

副组长:胡洪波 童加斌

成 员:邹厚亏 孔庆春 肖开学 孙 伟 胡文俊

程 蓉 贺 剑 王文勇 肖 武 黄 达

钟守兵 肖新俊 程福强 刘伦旭 万 洪

狄明勇 江立新 郭东兵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从严问责的原则,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化解火灾风险,扎实推进基础建设,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四、工作措施

1、根据综治管理区域划分,签订责任书。各单位要全面细致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消防设施性能良好,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对教室、实验室、教师办公室和学生宿舍等用电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各院系、处(室)、中专部及附属单位)

2、加强对锅炉、燃气(油)罐等特种设备和食堂操作间、排油烟管道的检查管理,管理责任到位,防范措施有力。加强对学校用电线路、配电房进行清查和整理,防止因线路老化、负荷过高、线头裸露、电动车充电等原因而引发短路、触电、火灾等意外事故。(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公司)

3、对计算机房、图书馆、办公室、学生公寓、食堂等重点部位和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通过检查,摸清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台帐,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工作。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保安等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责任单位:保卫处、电教中心、图书馆、后勤处、后勤服务公司、各院系、中专部)

4、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教育主题班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逃生应急疏散演练,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展板向师生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确保校园平安。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并及时核查处理。(责任单位:宣传部、各院系、学工处、保卫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院长为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院系、附属单位负责人为基层第一责任人,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为管理人,各班班主任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排查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坚决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各部门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3、及时总结报告。在开展防火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一处、登记一处,各责任人应将消防工作情况,每两周进行一次阶段性的总结。

六、加强督导,强化问责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火灾的单位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12月起,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各单位上报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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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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