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提醒:“征信修复”是骗局
2021年12月29日上午,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某派出所,李先生对自己轻信“征信修复”的谎言后悔不已。原来,李先生因个人疏忽,未及时按合同约定偿还两家银行的贷款,导致个人信用报告出现多笔逾期记录。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委托了一个所谓的“征信修复”专业人士,通过伪造山东省两家县级医院的病历和住院证明,以车祸昏迷住院为由,向银行提出征信异议。银行审核时,发现住院病历信息存在多处可疑情况,于是向两家医院发函问询,得到回复后,银行立即向派出所报警。
征信报告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征信报告出现逾期等“污点”,可能将影响个人买房、买车等贷款行为。近年来,不法分子正是利用部分人想摆脱不良记录的心理,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不良信用记录铲单”等名义招揽生意,宣称可删除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息。
而随着《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行,明文规定“征信机构整理、保存、加工信用信息,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不得篡改原始信息”。这就为所谓的“征信洗白”彻底堵上大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征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征信系统不存在“修复”的概念,网络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进行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凡是声称合法的、商业性、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洗白”征信花了冤枉钱还受牵连
无独有偶,像文前李先生一样,天门的张先生也因急于“洗白”自己不良的征信记录而吃了大亏。
记者从人民银行天门支行征信管理部门办公室了解到,张先生同样因为个人疏忽产生了贷款逾期。他曾找银行咨询、沟通,想删除信用报告上的逾期记录,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你的贷款逾期是客观存在的,逾期记录不存在错误或遗漏,不能修改或删除。不过,按规定在逾期金额偿还之日起满5年就会自动删除”。但是张先生心有不甘,在网上找到外省一家“征信修复”机构,并将一万元定金和以自己实名办理的一张手机电话卡交给该机构,还约定事成后再付两万元。随后,该机构以张先生的名义发起信访投诉。
人民银行天门支行接到“投诉信”后,请张先生到现场核实相关情况,这才了解到事情的真相。人行天门支行征信工作人员告诉张先生,这样做不仅花冤枉钱,还会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此外,这家机构若利用张先生的手机卡从事电信诈骗、洗钱、冒名网贷等犯罪活动,张先生还可能会受刑事责任的牵连。在知晓“征信修复”骗局后,张先生主动撤销了投诉。
寻求征信“洗白”可能违法
事实上,在“征信修复”方面上当的已不是个例。记者通过搜索引擎发现,网上打着“征信修复”“征信洗白”名义招揽生意的机构并不少见。一家机构在网页上宣称业务范围包括“网贷逾期”“信用卡逾期”“商业贷逾期”等征信修复,甚至还有“征信修复实操方法技术”的培训课程售卖。该网站“客服”对记者表示,消除一笔逾期记录价格为799元。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征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一些不法分子和机构通过教唆、指使信息主体或直接代理信息主体办理投诉、举报等事项,从中渔利。在所谓的“征信修复”过程中,他们有的收取高额费用后失联,有的代理或教唆信息主体搞恶意投诉、纠缠申诉,有的以伪造公章、公文、证明文件等犯罪手段向金融机构施压,有的甚至伺机非法收集信息主体银行卡、手机卡以及个人敏感信息为其犯罪活动提供“替身”和便利,给信息主体个人隐私、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侵扰了征信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对于信息主体来说,寻求“征信修复”也涉嫌违法。湖北大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进伍表示,像文前李先生那样伪造住院证明,虽然尚未构成犯罪,但已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属于民事欺诈行为,派出所有权对其进行警告和训诫;此前还有信息主体伪造警官证,谎称自己“参与保密行动,无法还款”的案例,这则涉及伪造公章、公文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
征信系统不存在“修复”概念
那征信到底能不能“修复”?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征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征信系统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网络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进行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实质是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主体对征信政策法规不了解,故意混洧征信异议的概念来误导信息主体,使其认为可以对正确记载的征信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以达到其非法牟利的目的。”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征信报告中的原始数据确实有误可以申请异议,而申请异议完全不需要通过中介,只需要个人直接向金融机构或者当地人民银行提交异议申请就可以。征信异议实质是“纠错”,即对于错误或遗漏的数据进行更正或补充,而不是发生“失信行为”之后的信用重塑。实际上,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无权随意修改、删除信用报告上正确的征信信息。凡是声称合法的、商业性、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在《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对“异议申请”有如下表述:“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受理投诉或异议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不良信息5年后将会删除
对于个人而言,如何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征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建议,信息主体应量入为出、合理负债,同时要诚实守信、按时还款。此外,还应及时更新在金融机构预留的联系方式,避免遗漏还款提醒等重要信息。
那么已经出现不良信息怎么办?按照新实施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大家都应养成及时查阅并积极维护良好信用的习惯,如果信用报告上已经存在不良信息记录,个人信息主体首先需要核实该不良信息记录是否客观、真实。若该不良信息为客观事实,机构并无上报错误,任何机构与个人均无权修改。不过,为给予信息主体重建良好信用记录的机会,《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时间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因此,在出现不良信息后,信息主体应及时还款,终止不良行为,并在后续的信贷业务活动中注意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也就是说,相关不良信息超过5年,就会被删除。若有特殊情况造成不良信息的,也可申请对不良信息作出声明,在保存期内,征信机构会予以记载。
此外,广大群众也应理性认识信用报告上的不良信息,不要过度解读不良信息的负面作用。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进行贷款审批时,会根据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资产状况以及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信用记录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但绝不是唯一标准,通常情况下,一两次的逾期并不影响相关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