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对于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教育厅、省征兵办召开的全省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强我校征兵工作的领导力度,高标准、高质量、高时效地完成好今年征兵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大力开展征兵宣传,创新方法,激励广大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参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2020年度兵员征集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2020年征兵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荣
副组长:马大奎
成 员:李高东 童加斌 梁学军 邹厚亏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院 办 人事处 肖新俊 肖开学
雷良蓉 张凤成 监察处 胡文俊
杨绍文 程 蓉 贺 剑 何 宁 .
魏 丹 钟守兵 黄 达 王文勇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站,征兵工作站设在武装部,由学校武装部部长肖开学兼任征兵工作站站长。
成 员: 黄 兵 张亦飞 孙继勋 张楚忠 佘小庆
魏晓光 江 珂 李秀荣 朱胜利 周 俊
黄圆圆 陈高科 张文武 张亦飞 占 明
三、工作任务
2020年湖北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的征兵任务数为男生50人。各院系分解任务如下:
院系名称 |
男生总人数 |
征兵任务人数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
867 |
16 |
护理学院 |
887 |
16 |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 |
157 |
3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460 |
9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160 |
3 |
医学院 |
151 |
3 |
合计 |
2682 |
50 |
各院系要将征兵任务数落实到人,学校武装部实行每周动态统计和通报。
四、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今年征集对象为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19年学校录取的新生,主要为男性大学生。
(二)年龄范围:2020年12月31日以前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
(三)征集办法: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和在校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进行报名。
报名地址:学院武装部征兵办公室(图书馆222室)
联系人:陈高科 联系电话:13774100011(660011)
QQ群:810762034
五、宣传发动
因开学时间未定,主要采取网络宣传为主。按照“八个一”(印制发放一批征兵宣传册、组织一次征兵宣传业务分级培训、开展一次面向学生征兵政策集中咨询答疑活动、在校园网上推送一批征兵宣传资料、组织一次优秀大学生士兵服役体验报告会、召开一次以征兵政策宣讲为主题的班会、给每名学生发送一条链接网登惠兵政策的短信、给每名录取学生寄送一份征兵宣传资料)的要求,着力宣传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经济待遇、政治待遇等),讲清依法服兵役的义务,讲清当兵的基本政策、基本条件,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六、职责要求
武装部职责:统筹安排征兵有关工作,组织召开征兵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起草下发有关文件。制定年度征兵工作方案,掌握政策规定,组织征兵报名,协助做好宣传工作。与兵役部门做好工作衔接与入伍学生的跟踪服务,建好入伍学生档案,做好征兵的体检和政审等工作。协调院内各部门,简化审批程序,为符合条件应征入伍的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安排好学生体检、政审及送兵车辆,组织新兵欢送。按照 “八个一”的要求实施宣传。
学生工作处职责:审查学生在校期间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在资助平台上审查预征对象是否符合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做好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确保及时将补偿款项发放到入伍大学生手中。做好应征入伍学生的学籍保留、复学及毕业证发放等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制定在校大学生参军学业上的优惠政策及服役期间的自学考试成绩审核。
计划财务处职责:保障征兵工作经费,清查应征对象的学费缴纳情况,配合学工处及时发放学费补偿、代偿款项。
党委宣传部职责: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手段,做好征兵宣传工作。
各院系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全覆盖、多角度、高密度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政治教育。各院系须对大学生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征兵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活动、给每位学生发一条征兵短信。通过网络、微信、QQ群等,全面、准确、及时宣传征兵政策、征兵报名条件等信息,把国家颁发的征集入伍优惠政策宣讲到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对有当兵意愿的毕业生要重点指导和服务,确保完成2020年征兵工作任务。
征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征兵工作联系人,在暑假政审期间,联系人要保持手机畅通,负责征兵政审期间的签字、盖章等相关事宜。
2020年5月13日